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

第二章 考 试

第八条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内容包括:建筑设计前期工作、场地设计、建筑设计与表达、建筑结构、环境控制、建筑设备、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法规等。上述内容分成若干科目进行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为八年。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内容包括:场地设计、建筑设计与表达、建筑结构与设备、建筑法规、建筑经济与施工等。上述内容分成若干科目进行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为四年。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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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