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继续教育

第三十五条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四十学时。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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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