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 第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二章 考 试第十条申请参加注册建筑师考试者,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报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查,符合《条例》第八条或者第九条规定的,方可参加考试。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