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第二章 考 试

第十条

申请参加注册建筑师考试者,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报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查,符合《条例》第八条或者第九条规定的,方可参加考试。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