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市场准入

第八条

从事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确保检查、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并对检查、检测结论负责。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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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