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由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制定监督抽查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