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