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遴选中医药领军人才分阶段进行,首先遴选100名岐黄学者,再择优遴选10名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制定机关中医药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