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

依托单位制定经费投入和政策保障办法,负责本计划入选者的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具体工作,为中医药领军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团队支持。

制定机关
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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