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实施本计划旨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政策,创造有利于领军人才成长和发展环境,充分发挥领军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

制定机关
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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