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任务保障
第二十六条
围绕经济社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求,组织中医药领军人才到基层、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传承、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和推广培训活动,促进中医药学术经验和科技成果向中医药服务能力的转化。鼓励中医药领军人才多途径多形式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支持中医药领军人才每年度举办1-2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 制定机关
- 中医药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任务保障
围绕经济社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求,组织中医药领军人才到基层、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传承、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和推广培训活动,促进中医药学术经验和科技成果向中医药服务能力的转化。鼓励中医药领军人才多途径多形式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支持中医药领军人才每年度举办1-2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