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任务保障

第二十一条

中央财政为岐黄学者、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分别安排人均不高于60万元、100万元的经费支持,用于自主选题研究、学习交流、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经费使用管理按照《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中医药规财发〔2017〕32号)执行。

制定机关
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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