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四章 任务保障

第二十条

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应结合所从事研究领域,聚焦中医药重点发展需求和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原创性、探索性研究,建设创新团队,形成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在本领域内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成为中医药战略型领军人才。

制定机关
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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