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通过实施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探索建立中医药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制度。

本计划支持的中医药领军人才,包括 “岐黄学者”和“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其中“岐黄学者”分临床型和科研型。

制定机关
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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