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三章 遴选程序

第十八条

中医药首席科学家的遴选方法将根据本计划的实施情况,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制定机关
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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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