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三章 遴选程序

第十六条

岐黄学者遴选分为初选和会议遴选。

(一)初选:按照同学科领域或专业评选原则,从遴选工作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采用通讯或网上遴选的方式进行初选。

(二)会议遴选:按学科领域或专业组建专家组,对通过初选确定进入会议遴选的人选,采取审阅材料、现场答辩、无记名投票等程序,产生入选建议名单。

制定机关
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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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