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二章 遴选条件

第十一条

遴选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前期工作基础、领衔团队建设、发展能力、人才培养规划等;

(二)研究内容或方向的创新性和科学价值,是否符合中医药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重点方向或重点领域;

(三)对本学科领域或者相关学科领域发展的推动作用;

(四)预期研究成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影响。

制定机关
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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