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第十条
第二章 遴选条件
第十条
申报岐黄学者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一)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二)国家重大科研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员;
(三)国家级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或重点专科学术带头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负责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病种负责人。
- 制定机关
- 中医药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