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保修范围: (一)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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