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给予支持与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者妨碍监督检查工作。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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