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事故报告

第四十八条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每月对农机事故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交事故情况和分析评估报告。 农业农村部每半年发布一次相关信息,通报典型的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省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每季度发布一次相关信息,通报典型农机事故。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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