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赔偿调解

第四十五条

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费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结算付清。对不明身份死者的人身损害赔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将赔偿费交付有关部门保存,待损害赔偿权利人确认后,通知有关部门交付损害赔偿权利人。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