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勘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的项目和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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