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勘查处理第二十三条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的项目和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