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依法向民政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民政部门应当免费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民政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材料。 申请人依法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授权范围。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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