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第五十七条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民政部门实施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可参照本办法。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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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第五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