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第四十八条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民政部门应当指导被许可人建立自查制度,并监督被许可人依照制度进行自查,督促被许可人将重要工作自查情况报民政部门备案。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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