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第四十四条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第四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