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八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