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和监督检查的原则。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