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