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处罚工作中,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章规定的,必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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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