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违法事实不清楚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