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违法事实不清楚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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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