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二条第三章 处罚程序第十二条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实施行政处罚时,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并填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