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二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