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水文机构依法取得的无线电频率使用权和通信线路使用权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干扰水文机构使用的无线电频率,不得破坏水文机构使用的通信线路。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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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