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科技部会同教育部负责国家大学科技园宏观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厅(委、局)会同教育厅(委、局)负责对本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管理和指导。高等学校是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的依托单位。
- 制定机关
- 科技部 教育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科技部会同教育部负责国家大学科技园宏观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厅(委、局)会同教育厅(委、局)负责对本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管理和指导。高等学校是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的依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