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科技部会同教育部负责国家大学科技园宏观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厅(委、局)会同教育厅(委、局)负责对本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管理和指导。高等学校是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的依托单位。

制定机关
科技部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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