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十八条

各地方省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及大学科技园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将国家大学科技园工作纳入当地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对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

制定机关
科技部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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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