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

各地方省科技厅(委、局)会同教育厅(委、局)负责本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初审工作,择优向科技部和教育部推荐。

制定机关
科技部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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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