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 第九条独立法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第九条第三章 入境报检第九条入境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等有关单证。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