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报检人在报检时应填写规定格式的报检单,提供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单证资料,按规定交纳检验检疫费。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