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六章 报检时限和地点

第二十三条

出境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在出境前向口岸海关报检或申报。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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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