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六章 报检时限和地点第二十三条出境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在出境前向口岸海关报检或申报。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