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公有房屋淘汰便器水箱和配件所需要的更新改造资金,由房屋产权单位和使用权单位共同负担,并与房屋维修改造相结合,逐步推广使用节水型水箱配件和克漏阀等节水型产品。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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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