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十四条 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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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