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按本办法征收的加价水费按国家规定管理,专项用于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便器水箱和更新改造淘汰便器水箱,不得挪用。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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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