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第二章 资格考试

第十四条

任何行政机关或行业组织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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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