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洋观测资料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海洋观测资料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海洋观测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有关海洋主管部门汇交海洋观测资料。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