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散装水泥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铁路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散装水泥专用车调度与管理工作,提高车辆运输效率。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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