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章 救助基金管理第三十五条救助基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年度服务数量和质量结算管理费用。救助基金的管理费用列入本级预算,不得在救助基金中列支。制定机关财政部 银保监会 公安部 卫生健康委 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