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救助基金管理

第三十三条

救助基金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告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追偿情况。

制定机关
财政部 银保监会 公安部 卫生健康委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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