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救助基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一经确定,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3年内不得变更。

制定机关
财政部 银保监会 公安部 卫生健康委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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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