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章 救助基金使用第十五条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制定机关财政部 银保监会 公安部 卫生健康委 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