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依法进行救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财政部 银保监会 公安部 卫生健康委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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